本网讯(通讯员 张晓婧 胡泽漫)日前,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服务方式,主动跨前一步,通过出具异地协助函,成功为一名在异地务工受伤、家庭困难的当事人孙某,免去了数百公里的奔波之苦,架起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连心桥”。
孙某是樊城本地人,2024年7月在福建省厦门市某工厂务工时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右手臂截肢,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目前,他正在襄阳老家养伤,需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厦门市思明区的涉事公司主张工伤赔偿。然而,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后续康复开支,使本不宽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孙某决定申请法律援助。

按照常规流程,此类异地维权案件,需要孙某本人或委托他人先行前往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再由思明区法援中心向孙某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函,协助核查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这一来一往,不仅耗时长,对于行动不便、身处异地的孙某而言,更是增添了实实在在的奔波负担。
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初步了解孙某的情况和诉求后,并未拘泥于常规程序等待对方来函,而是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主动作为,第一时间联系了孙某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在社区的积极配合下,迅速完成了对孙某家庭经济状况的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在掌握准确情况后,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向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出具《法律援助协作函》,将孙某的个人信息、经济困难核查结果及初步审查意见一并函告,为思明区受理孙某的法律援助申请提供了关键依据和便利。这一主动出击的做法,极大地压缩了中间环节,为孙某后续在厦门顺利启动法律程序争取了宝贵时间,也免去了他或其家人长途跋涉的艰辛。
“我们多做一些,群众就能少跑一些。尤其是像孙师傅这样身体受伤、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我们更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主动把服务送到前面。”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主动出具异地协作函,是中心深化便民服务、优化工作机制的一次具体实践,旨在打破地域壁垒,降低困难群众维权成本,让法律援助的阳光更加温暖、高效地照进需要帮助的角落。
下一步,两地法援机构将继续保持沟通,依法为孙某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此事件也展现了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