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网络餐饮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期)

©原创   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深入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严查外卖平台管理缺失、责任“悬空”等问题,近期,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治理网络餐饮突出问题,重拳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 “线上线下同步联动” 的方式,聚焦网络餐饮服务五大类等问题开展整治。现正式发布樊城区网络餐饮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期)。

本次精选5 起典型违法案件,一方面警示网络餐饮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规避外卖消费陷阱,掌握科学消费与维权方法,守护自身饮食安全。

案例一

违法事实:2026 年 4 月,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实辖区内某入网经营餐饮店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地面凌乱,食品原料、半成品混放。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查处及处罚情况: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案释法警示:本案是网络餐饮经营者基础管理违规的典型案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经营者未重视环境带来的食品交叉污染的风险。广大经营者务必以案为鉴,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二

违法事实:2026 年 4 月,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实辖区内某入网经营餐饮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查处及处罚情况: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案释法警示:本案是网络餐饮经营者基础管理违规的典型案例,餐饮服务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广大经营者务必以案为鉴,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三

违法事实:2026 年 4 月,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实辖区内某入网经营餐饮店线上公示的经营地址与实际核查地址不一致。

违反条款:违反《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定》(总局令123号)第26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36号)第9条。

处罚依据:依据《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定》第41条。

查处及处罚情况: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案释法警示:本案是线上公示的经营地址与实际核查地址不一致典型案例。是经营者未落实主体责任的体现,广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案例四

违法事实:2026 年 4 月,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实辖区内某入网经营餐饮店存在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款。

查处及处罚情况: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完成健康体检并持证上岗。

案释法警示:本案是网络餐饮经营者基础管理违规的典型案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食品安全的基础防线。广大经营者务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案例五

违法事实:2026 年 4 月,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实辖区内某入网经营餐饮店存在从业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八款;《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

处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

查处及处罚情况: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完成工衣工帽的穿戴和每天晨午检及记录。

案释法警示:本案是网络餐饮经营者基础管理违规的典型案例,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避免食物发生污染。广大经营者务必严格落实员工晨午检,常态化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