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余万元执行款集中发放

王晓丽

本网讯(通讯员程丽丽 全媒体记者吴芳)“感谢你们帮我们追回了被骗的钱。”5月4日,从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勇手中接过被骗的钱时,陈先生满怀欣喜地说。当天,该院集中发放了120余万元执行款,各申请执行人依次领到了执行款。 本次执行的案件为一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被告人成立某润滑油公司,并在没有任何实际经营的情况下,在襄阳市注册成立分公司。襄阳市分公司成立后,在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且没有任何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以润滑油襄阳分公司的名义,通过业务员上街发放印制的邀请函、组织推介会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主要以老年群体为宣传对象,以总公司因为生产扩建急需资金为名,从社会上募集资金。2016年8月28日,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各被告人分别犯集资诈骗罪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刑,并判决赃款予以追缴,返还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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