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李海兵) 樊城首轮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发现151个面上问题和线索39条,实现了对8个单位的“把脉问诊”和“政治体检”,也实现了对全体巡察工作人员的党性“体检”和淬炼。在巡察大熔炉里,经过严格教育管理、综合素质培训、全程巡察检阅等历练,巡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党性修养大幅提升。如同区委书记龙小红在首轮巡察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一次巡察工作就是一次全面的党性淬炼”。 在开展巡察业务学习中淬炼党性。“每次学习,对巡察工作人员来说不仅是一种能力的提升,更是一次党性的全新淬炼。”巡察组组长王国平同志对此颇有感触。认为,一是专题培训提升巡察干部党性修养。巡察启动之前,要对巡察人员进行巡察“专训”和思想洗礼,通过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精神,帮助巡察人员深刻理解政治巡察的定位、方向和标准,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提升了思想境界;通过组织原原本本的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增强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党性修养得到升华。二是例会学习增强巡察干部党性观念。巡察工作定期召开组务会、经常召开碰头会,这“两会”表面上看是业务交流与探讨,实则是党性的碰撞与交锋。大家在总结巡察工作时,把发现的具体问题拎起来,分别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进行比对与归位,也是对自己党性修养与觉悟进行的一次检阅与比对。对此,巡察干部候晓俊深有体会,她说:“在查找和分析别人问题的同时,也会督促自己不断自警和反省”。三是主题日学习强化巡察干部党性意识。巡察办机关党支部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严格按照党员教育管理要求和区委“两学一做”活动按排,结合巡察工作实际,通过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系列讲话、深学巡察工作条例、听党课等,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巡察员张国强说:“巡察培训太重要了,好比是个磨刀的过程,既让我们把准了方向、熟悉了政策,又帮我们理清了思路、坚定了信心,使我们在查找‘问题’上事半功倍.....。” 在开展巡察工作中锤炼党性。“实践是打磨和淬炼党性的大熔炉。在这里,每一次工作的推进,都是党性的一次提升。”在第二巡察组组长黄乐清的眼里,实干最能检验和锤炼一个人的党性。他认为,一是服从统筹安排锤炼了巡察干部党性。巡察工作不能搞单兵作战,只有通力合作,才能取得巡察实效。在巡察工作开始前,组长结合个人特长,按文字材料、问题线索、内外联络等进行合理分工,同时在克难攻艰时,又联合作战,大家在这种分工合作、默契配合中增强了大局意识、服从意识和协作意识,党性在协手并进中得到淬炼。二是在履职尽职中锤炼巡察干部党性。巡察工作需十二分用心、十二分出力才能发现问题,用心用力寻找问题线索的过程也是锤炼巡察干部党性的过程。202份调查问卷的设计、收发、统计考验着巡察干部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工作态度;平均每个单位近50人的谈话与记录检验着巡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发现问题的能力;6000多份财务票据、档案资料以及会议记录等资料的查阅磨炼着巡察干部的耐性和工作状态;151个面上问题和39个问题线索的锁定与核实凝聚着巡察干部的汗水与心血,一串串沉甸甸的数字正是巡察干部党性的折射和真实写照。三是在不畏困难中锤炼巡察干部党性。压力大、困难多、标准高是巡察工作的常态,更是对巡察干部党性检阅与锤炼。在紧奏的工作状态下,不少干部出现焦虑情绪,甚至发烧、感冒等,但他们仍然坚守岗位,拒绝请假,就如巡察工作人员曾荆荆在生病时所说的,“不能因为我的缺位而让巡察工作中途受影响”;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但没有一个巡察干部讲过条件、谈过回报、发过牢骚,既便是巡察员袁野的爱人在医院动手术时,也没向组织请假提要求,他觉得,“巡察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不能因为我家里有事而让巡察工作中途‘掉链子’”。他们用自己的实干和行动展示了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锤炼了党性。 在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中锤炼党性。“遵规守纪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标准,更是巡察干部开展工作的纪律要求。在这里,每名巡察干部经过巡察纪律的全程洗礼,逐步成长为一名纪律严明、政治过硬的巡察干部。”在第3组组长涂益俊看来,半军事化的管理必将打造一支党性合格的巡察铁军。他认为,一是“两书”让巡察干部明责任。区委巡察办结合巡察工作条例和相关纪律要求,制定的《区委巡察工作纪律责任书》和《区委巡察工作保密承诺书》,让每位巡察人员签字背书,增强了干部履约的自觉性和责任性;二是内部管理规范让巡察干部讲规矩。内部制定的《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违纪责任追究细则,增强了震慑力,提高了执行力;三是《工作条例》让巡察干部守纪律。巡察工作提出“十不准”纪律,让干部明确了工作底线、行为界限和纪律红线,增强了纪律意识。第二巡察组组长黄乐清在巡察食药局这个曾经的老同事执掌的部门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顺利完成对该局的政治巡察,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巡察成果践行了纪律规定;四是工作标准让巡察干部勇担当。巡察办提出“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上报就是渎职”的工作原则,激励干部用心巡察、尽责巡察,增强了巡察干部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巡察期间,巡察组组长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巡察监督责任,对巡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和批评;巡察干部自觉坚守巡察工作底线和标准,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克服人情熟、面子过不去、怕得罪人等困难,大家在严格遵规守纪中锤炼了坚强党性,塑造了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在返岗履职中传播党性。“每轮巡察,对巡察工作人员来说,最大的收获就是党性得到全新锤炼和提升。但是,巡察工作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巡察工作人员党性锤炼的结束。巡察工作人员返岗和回到原单位后,不只是职责和岗位的回归,更重要的是一种党性的传播和扩散,一种巡察干部精神的彰显与传承。”第4巡察组组长施世江在谈巡察工作的感受时如是说。他认为,一是思想将继续传播。巡察工作人员经过一轮磨炼,在政治上会更加坚定,“四个意识”上会更加强,这些思想上的正能量,往往就象一粒火种,通过自己的言行,不断点燃和传播给身边的领导和同事,在单位燃烧起积极健康向上的火焰,产生更多的正能量,传播更多的好声音。就象巡察干部李聪谈体会时所说的,“虽然我不能每次都参加巡察,但会时刻用巡察干部的标准约束和规范自己,坚定‘四个自信’,不传播负能量,不发表反面言论,不说消极的话”。二是行动继续延续。巡察工作人员回到他们原来工作岗位后,带走的是巡察工作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克难奋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说话的良好作风。就如巡察干部林珑在巡察结束时所说,“不管今后身在何处,所任何职,都会做到守职负责、守职履责、守职尽责,不给巡察干部丢脸摸黑。”三是精神的继续传承。忠诚、干净、担当、敬业、守规等作为巡察干部的精神写照,将会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在单位不断的继承、扩散和发扬。正如组长施世江同志在巡察工作总结发言时所说,“食物的东西在消化后会不复存在,但精神的东西在吸收后会继续留存并不断传承下去,巡察干部的精神将会成为一粒火种,在每个单位燃起熊熊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