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岳国锦 刘一阳) 4月7日上午,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对33名提请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元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涛、田力巡视考场。
据了解,此次考试内容涵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7部法律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对拟任命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行使人事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拟任命干部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命前需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取开卷笔试、统一试卷、独立答题的方式,参加考试的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考场纪律认真答题。考试成绩作为提请任命的重要依据之一,缺考和补考不合格者,常委会会议将不予审议任命。
拟任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均表示,参加这样的考试,不仅促使自身加强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强化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勤政为民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