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四项机制破解议案建议办理“轻落实”

王晓丽

本网讯:近日,樊城区召开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会上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襟云将150件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交由48个单位和部门承办,并明确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 今年,樊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交由区政府办理的大会议案2件;代表建议148件。其中,经济方面21件;农林水方面5件;城建城管和环境保护方面45件;教科文卫方面21件;社会保障和民政方面的22件;社会治安方面的14件;其它方面的22件。 今年是六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针对以往存在的有些承办单位强调客观困难多、办理代表建议主动性不强、“重答复、轻落实”、代表建议“落实率”和“满意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四项机制”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一是区长挂帅负责制。由区政府实行区长挂帅负责制,各具体承办单位坚持定分管领导、定承办机构、定承办人员的“三定”办理制度和单位“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审核的“三亲自”制度,保证办理工作“件件有人办,事事有人管”,形成领导全程抓办理的工作机制。 二是部门互动监督制。区政府与区人大常委会形成互动督办制度,对办理工作全过程跟踪督查。区政府每月督办通报一次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每两个月由区长办公会研究一次,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通报情况。同时对办理工作突出,代表和群众满意的部门及时表扬;对办理拖沓,敷衍塞责,代表普遍反映不满意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是重点建议督办制。要求各承办单位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在办理、采纳、落实上下功夫。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全区今年的中心工作,并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从议案建议中筛选3至5个关系重大、群众反映突出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以便更好更快地见到成效。区人大常委会还将开展专项视察或检查,把办理工作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 四是议案建议反馈制。办理效果让代表和群众评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扩大代表和群众的参与面,改进对建议办理效果的评议形式,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针对部门建议办理情况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在8月份的常委会上将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坚决克服重许诺、轻落实,代表“被满意”等表面文章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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