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贾榜友 周国兴)4月7日下午,在襄阳市第三十八中学阶梯教室内,近160名师生济济一堂,聆听《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这是今年樊城区司法局“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的第四场。
本次活动由樊城区司法局、中原街道办事处雄风社区、襄阳市第三十八中学联合举办,邀请湖北三顾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杰授课,该校六年级部分学生参加现场活动。
曾律师以同学们耳熟能详的儿歌《我们的祖国是花园》为引,讲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初衷、修改原因、章节和主要内容。讲到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为了调动同学们的听课兴趣,她不时穿插案例,授课内容生动活拨,妙趣横生。她讲述的2018年初“儿童邪典片”事件:动画公司出于利益驱动,将一些少年儿童喜欢观看的动画形象,如小猪佩奇、爱莎公主、海绵宝宝等等,添加一些血腥、暴力等不适宜少年儿童观看的视频,通过鲜艳的颜色、明快的音乐包装,吸引少年儿童观看,对少年儿童进行误导,影响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以此告诫同学们要增强识别能力,远离不健康的诱惑。
在家庭保护授课环节,曾律师说:家庭是少年儿童成长的摇篮,十分重要,家庭保护是最重要的保护。父母作为青少年的监护人,需要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等。
在讲授校园欺凌行为时,曾律师连续举了几个生动的例子,然后询问在座同学们产生校园欺凌的原因是什么?一些同学回答:“怯弱”。曾律师与同学们互动,讲到:“怯弱只是一个原因,还有其他因素,例如家庭教育缺失、不良网络游戏影响,学习压力大无法排解、精神空虚等”。校园欺凌,对于受害者来讲,人格尊严、身心健康都受到损害;对于施暴者来讲,将面对行政、刑事处罚和经济赔偿,对于自己的健康成长有害无益。曾律师要求同学们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在面对校园欺凌时,正确面对,敢于抗争,平时在校处理好与同学们的关系,慎重交友。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明确是非界限,增强辨别能力,好好学习,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