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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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张沛  通讯员 尤世带6月18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元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樊城区第六届人大代表付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希望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尊重和崇尚宪法,重视学习提高,尽快进入角色;强化法制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践行供职发言承诺,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向全区人民交出一张漂亮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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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夺取“双胜利”的安排部署,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效;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尤其是商超、农贸市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乃至下半年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区政府要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创新管理举措,不断完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认真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评估确认,力争明年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内容更加全面、数据更加准确、管理更加规范;切实抓好辖区国有企业改革,做实国有资产的摸底、登记,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合力攻坚,用三年的时间把全区国有资产的家底摸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会议强调,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区上下要紧紧围绕“七五”普法决议要求,夯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进一步创新形式,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奋力推进法治樊城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涛、田力、王莉琴、徐学琴出席会议。区“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人,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区人大及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街人大工作机构负责同志,高新区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此外,还邀请了2名人大代表列席、2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18日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高凤兰为米公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炳群的定中门街道人大联络处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尹俊杰为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决定免去:
尹俊杰的樊城区地方金融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王宇芬为樊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谢长胜为樊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郭燕琳的樊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郭  云的樊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郑均蓬的樊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杨全胜为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阮  桥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红文为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蔡永红为樊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  韬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屏襄门法庭庭长;
张  挺为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苏  强为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苏化军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田在新为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传慧为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邓  民为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  飞为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志明为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运国为樊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肖  军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定中门法庭副庭长;
荣雯芳为樊城区人民法院王寨法庭副庭长;
刘傲然为樊城区人民法院牛首法庭副庭长;
吴文进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太平店法庭副庭长。
免去:
阮  桥的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建平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蔡永红的樊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明军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彭  辉的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红文的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袁  明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屏襄门法庭庭长职务;
杨全胜的樊城区人民法院牛首法庭庭长职务;
王  飞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职务;
许  璐的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  挺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志明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邓  民的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传慧的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荣雯芳的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石海燕的樊城区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崔  静的樊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田在新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定中门法庭副庭长职务;
苏  强的樊城区人民法院王寨法庭副庭长职务;
苏化军的樊城区人民法院王寨法庭副庭长职务;
肖  军的樊城区人民法院牛首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  韬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太平店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贵生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新元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庆刚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肖  杰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董  红的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劲松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振非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剑林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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