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司法局:四项措施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原创   刘玲 张英 周国兴

本网讯(通讯员 刘玲 张英  周国兴)为深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街道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规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近两年来,樊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效果。

一、审查《职权清单》,明确赋权事项。根据省、市批复的《樊城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街道行政执法目录,由街道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依法下放、应放尽放、宜放尽放”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人走”的原则,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商务、城建、水政、计生、盐业等7支执法队伍重新组建,下放整合到街道。8个街道成立综合执法中心,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区委编办草拟《樊城区街道职权清单》初稿,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相关区直部门与街道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确保赋权事项顺利移交、有序衔接。目前,涉及区直部门与街道之间赋权承接确认书已全部签订到位,并已全部下发各相关单位。各街道严格按照职权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二、制作《示范文本》,规范办案流程。2022年6月,制定《樊城区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将《樊城区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分发区直40余个部门和8个街道办综合执法中心,其中街道办综合执法中心行政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对规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3月20日、4月6日,区司法局制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2023年襄阳市樊城区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2022年以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樊城区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案件、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指导区直行政执法部门、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办案工作。各街道办参照《樊城区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依据法律规定和街道赋权事项,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总结实践经验,推进综合执法。今年3月1至2日,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座谈会。区城管局等10个行政执法部门法制负责人、8个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会上传达了省司法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法制人员审核制度落实、执法人员培训、“以案释法”、街道办事处与赋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执法监督机制落实及违法线索移交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学习交流。区司法局要求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严格参照新出台的《湖北省综合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指引》制作统一行政执法文书。2023年4月20日,樊城区组织开展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项目观摩活动,实地观摩定中门、王寨综合执法中心运行情况,定中门、王寨、中原3个街道办事处作了典型发言,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永亮作了点评,各镇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观摩会,观摩会的召开对于巩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法规培训,提升法治素养。为进一步增强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提高街道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区司法局加强对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的监管与指导,要求各执法单位制定法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法规学习活动。2022年6至7月,区司法局连续组织两期街道赋权事项执法培训,加强街道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建设。组织各镇(街)、区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共100余人参加了襄阳市行政处罚法线上培训班,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重点知识、执法风险防范、依法执法需注意的突出问题等内容。2022年至今,区司法局通过聘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对街道办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行政复议角度看行政执法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及对策》《食盐专营办法》《水政执法概要》等方面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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