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微自治” 老旧小区换新颜

王晓丽

本网讯:很多老旧小区存在物业来了又走、环境时好时坏的问题。究其根源,在于缺乏长效治理机制。位于樊城焦家台巷的人民园小区通过党建引领小区“微自治”,在短短两三年内大变样: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一起治安案件,物业费收缴率达100%,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极大提升。
乱象丛生:曾是社区的一块心病
人民园小区建成于2005年,共8栋住房,现有业主153户,居民380余人,其中在职党员15人。
据介绍,该小区自居民入住后一直管理无序,居民与开发商、物业矛盾不断升级,居民入住两年后就不再缴纳物业费。
无奈之下,小区居民只得求助樊城定中桥社区。为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社区居委会先行垫付水费6000余元,聘请1名保洁员负责小区的卫生,并安装了5个监控探头,以解燃眉之急。但社区本身经济基础薄弱,工作繁重、人手紧张,这样的管理模式不可持续。如何引导居民自治,实现小区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成为社区党委思考解决的头等大事。
居民自治:让居民看到曙光
2015年,因线路老化,小区在用电高峰期整栋单元经常跳闸停电,但因为业主没有办理“两证”,无法进行电改。
为了改善小区用电,定中桥社区党委找到了小区的热心人曾凤兰、阮福兰、曾庆刚等人。在社区的协助下,他们带领其他业主,多次到供电部门协调,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争取到电改名额。
电改每户需支付2200元,部分业主不愿缴费,很多人持观望心态,犹豫不决。曾凤兰等3人带头缴费,最终争取到其他19户业主参与,电改得以启动。
看到电改效果,其他业主纷纷找到曾凤兰等人,希望参加电改。经过陆续施工,小区所有居民用上了舒心电。曾凤兰、阮福兰、曾庆刚等人,开始赢得居民信任。
通过小区电改一事,定中桥社区党委意识到小区有意愿、有能力为大家操心办事的“热心肠”大有人在。
通过多次居民会议商议,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逐渐成熟。
2017年8月,在定中门街道党工委和定中桥社区指导下,人民园小区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曾凤兰等7名小区业主顺利当选。
为取得所有居民的支持配合,小区业委会决定从当时积弊最多、反映最强烈的水改入手,为业主办一件实事。
为解决水费拖欠的问题,社区党委多次协调供水部门,重新核算水费,最终采取供水部门减免一部分、社区补贴一部分、居民自付一部分的方式结清水费。
引进物业:小区管理逐渐步入正轨
“目前,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达到100%。”小区聘请的晶涛昊誉物业公司负责人付涛介绍。
经过多次实地考察,2018年11月,小区选聘晶涛昊誉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服务。
一开始,小区许多居民对新入驻物业还处于观望和质疑的状态,物业费收取一度比较困难。“一方面我们引导居民强化付费购买服务的意识;另一方面引导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开展谈判,要求让利于民,合理制定收费方案。”定中桥社区党委书记梁磊俊介绍,最终物业公司同意以每平方米0.5元、车辆停放每月50元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并承诺3年不变。同时,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定期对物业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公示,让费用透明公开。
物业公司入驻以后通过设置门禁、规划车位、增设监控等措施,不断改善小区基础设施和治安环境。小区的一系列变化,让居民的态度发生明显转变。物业公司建起小区业主QQ群和微信群,居民遇到大事小情都可以通过线上线下进行联系,社区、业委会、物业三方及时处理并反馈,小区管理开始步入良性循环。
党建引领:“三方共治”走向善治
“回顾小区这几年的巨大变化,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三方共治’良好氛围的形成,离不开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小区党支部书记魏勇说。
魏勇介绍,在小区无人管理时,是社区党委及时援手,兜底承担了小区大小事情;在居民求助无门,花费数十万元购房却无法办证安居时,是社区党委多方协调,帮145户业主拿到了房产证;在居民对小区建设和管理感到迷茫时,是社区党委悉心指导,发现培养一批居民带头人,通过发动群众参与,引导小区走上良性自治之路。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就从回应解决一件件居民诉求中积蓄起来,正所谓有求必应,才能一呼百应。
人民园小区“三方共治”体系在多年的发展中不断完善,真正实现了社区、居民、物业共建共治共享的“三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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