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四个严格”筑牢药械行业疫情防控防护墙

王晓丽

本网讯(通讯员 向莉娟 彭澍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发热病人核查筛查和精准防控,有效切断传染源,樊城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个严格”措施,对零售药店实行严管严控,确保人民群众“药盒子”安全,构筑药械行业疫情防控防护墙,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召集天济、独活、金统一、同和等辖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明确疫情防控各阶段工作责任;要求辖区所有零售药店加强所购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进货查验,确保从合法渠道购进和质量安全,积极组织货源、稳定价格,不虚假宣传、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积极保障公众药品、口罩、消毒等防疫产品的市场供应。同时,鼓励通过自行配送、社区配送等多种“无接触式”方式,将医用商品送到群众手中。

二是严格规范药店经营。为有效避免人员集中,统一调整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对面积较大、通风通畅、消毒条件好、达到4名以上工作人员的零售药店,合理布局,准予营业;在药店显眼位置张贴《至全市零售药店的一封信》,加强药店内部消毒、通风等防疫工作,设置警示标语,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并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查;合理调配药店工作人员,确保体温检测、信息上报、药械配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执行购药登记。严格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各药店对购买感冒、发烧咳嗽、退热药品的人员,必须首先核对身份证,并在电脑系统中如实登记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体温、症状、购药名称等信息后销售,做到可追可溯;对体温异常的,督促、劝导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实现早发现、早排查、早救治;对1月20日以来消费者购买感冒、发烧咳嗽、退热药品的人员信息进行汇总登记,并建立日报制,每天将购药登记情况上报至市场监管部门,为辖区防控部门排查发热病人提供信息支撑。

四是严格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防疫医用商品物资供应、质量及价格情况、退烧类药物顾客信息登记情况,严厉查处销售以普通口罩冒充医用口罩、“三无”产品、假冒注册商标、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违法行为零容忍。截至目前,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人次,检查零售药店等防控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2608家次,处理疫情相关投诉举报571件,督促药店实名登记上报购买感冒、发热咳嗽、退热药品人员33783人次,立案查处零售药店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产品、侵权产品、哄抬物价行为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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