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监督破解社区矫正监管难题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何静心、赵丹丹)“自检察官入驻社区矫正中心以来,工作中遇到棘手问题可以随时会商协调,检察院的及时介入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很多帮助,共同破解了许多难题。”9月10日,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前往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开展派驻检察工作时,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发出这样的感慨。

今年以来,樊城区检察院不断创新监督举措,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聚焦审前调查、交付执行、外出审批、解除矫正等关键环节,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同步、全面依法监督,提出口头纠违19件,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件。同时,实时掌握社矫对象的动态信息,在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保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谈话教育筑牢在矫意识。社区矫正虽是高墙外的服刑,但并非无约束的自由。入驻检察官通过梳理新入矫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成因制定个性化谈话方案,与社矫对象谈话12人次,用面对面交流普法,夯实其矫正意识,引导其纾解压力,安心接受矫正。

同时,主动联合社区矫正机构组织开展集中点检、重点时段法治教育等活动,向社矫对象剖析正反面典型案例,警示社矫对象遵规守纪,改过自新,鼓励其积极参加公益服务,修复社会关系,顺利回归社会。

精准施策优化矫正方案。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不仅要监督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程序是否合法,更要主动延伸触角,用心用情解决社矫对象在矫正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帮助社矫对象重拾信心。“检察官,你能不能跟法院说说,让我去监狱服刑。”一名社矫对象竟然提出了收监请求。原来其因不具备书写能力,担心无法按时提交书面汇报,对社区矫正产生抗拒心理。入驻检察官在调查核实其情况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其释法说理,并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分类管理、灵活施教,对类似书写能力弱、生活不能自理、手部受伤等特殊群体可采用口述委托保证人书写或口头报告等形式汇报思想心得,解除其社区矫正的后顾之忧。

回头查看压实整改责任。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主要目的是要通过监督发现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检察官入驻社区矫正中心以来,针对检察中提出的口头和书面纠违,及时查看整改落实情况。检察官在日常检察中发现,一名社矫对象基本信息表中的缓刑考验期登记错误,经过充分调查核实,向社矫机构发出书面纠违,并督促社矫机构及时对错误信息做出更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智慧监控严防脱管漏管。脱漏管监督一直是社区矫正检察的重点、难点工作。为严查脱漏管问题,该院借助大数据系统核查在矫对象乘坐公共交通外出、居住酒店的记录,并与社矫机构提供的社矫对象外出审批台账进行比对,核查出2名社矫对象违规外出。针对社矫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制发书面纠违,社矫机构分别给予两人训诫、警告处分并进行公示。依托全面升级的湖北省智慧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检察官在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实时查看社矫对象的位置和动态信息。在该院的监督下,社区矫正机构发现违规外出17人次,给予训诫11人次,给予警告6人次。

下一步,樊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嵌入式”监督的优势,探索多元化的监督模式,将检察监督逐步从事后监督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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