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和孩子们的约定

通讯员李旭辉 张美霞 全媒体记者李睿摄影报道   

4月中旬的一天,在市二十中五(9)班讲课后,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益民和孩子们一起合影留念(如图)。 这个合影,源于上法制课前他和孩子们的一个约定:“如果我讲得不好,你们可以随时把我轰出去;如果我讲得好,你们课后要和我合个影。” 2016年10月,杨益民开始为辖区中小学校上法制课。当时,他还要拿着讲稿上课。 为了让孩子们更好地听课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他开始改变自己的讲课方式,并用这个约定来检验效果。 为了履行这个约定,他一直在苦练基本功。如今,他不仅可以完全脱稿,还能辅之以丰富的肢体语言,用幽默、真实的普法故事让孩子过足“听故事”的瘾。 做出这个约定后,他已经讲了7节课,也和孩子们合影了7次,“我希望这个约定能一直延续下去,让他们能从我这里学会如何远离犯罪、避免侵害。”

责任编辑 : 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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