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从五个方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贾榜友)今年以来,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强化宣传、加强体制机制和平台建设,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和办案成功率得到大幅度提升,法律援助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2300余人次,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其中农民工讨薪案件增长较快,达63件,占30%。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知晓率。既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还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宣传,让全社会都知晓法律援助的惠民利民性,都来支持和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推动依法治国进程。把法律援助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畴。上半年开展各种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28000余人次。 二、加强指导管理,提高成功率。建立资深律师优先办案制度,根据律师专业优势,建立由10名资深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专家库名录,根据案件分类,优先指派相关专业的资深律师承办,注重办案期间的分类管理和指导,律师公证管理科和基层科分别参与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办案审查和监督,提高办案实效和成功率,连续两年没有出现法律援助投诉事件。  三、加强机制建设,提升满意度。根据《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统一的经济困难证明和核实制度。探索建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困难制度,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将城镇低保、农村低保等群众纳入,凡是困难群众资料库中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均免审查,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惠民政策的温暖。 四、加强经费保障,提高积极性。从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区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法律援助经费在2017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倍。建立起政府对法律援助的最低经费保障标准,并逐年增加,争取用一到两年的时间与市局补贴标准同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律师的积极性。  五、加强平台建设,提升覆盖面。设立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局、残联、人武部、人社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民事援助与法院司法救助的衔接机制,就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转换程序、公函样式和负责部门作出具体规定。完善刑事法律援助中公、检、法、司的配合机制,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 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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