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周芷璇)4月13日下午,区政府召开第五次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简称《条例》),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建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政府督查是推动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出台的《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是我国政府督查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区政府系统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宣传,加大落实力度,主动配合开展政府督查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督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政府督查定位、内容、程序和方式,持续提升政府督查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各级各单位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和行政效能等政府督查内容开展督查,奔着问题去,对照问题改,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政府工作的质量。要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成果的应用。优化完善政府督查方式,坚持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衔接,深督细查,严督实查,以精准督查提升政府工作实效,推动政府工作更加贴近基层实际、贴近樊城发展、贴近群众期待;严格按照督查结论或整改结果,对督查对象进行表扬、激励、批评或追究责任,确保政府督查工作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