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王晓丽

\     本网讯(通讯员 王明辉  尤世带)10月28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区人大及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区政府相关组成部门以及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高新区人大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此外,邀请了5名区人大代表列席、4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区政府《关于樊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樊城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樊城区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这个方案;审议通过区政府《关于<樊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樊城建设的决定》;决定接受施学保等同志辞去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元明强调,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不断提升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要完善机制,强化整改,全面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凝心聚力,强化责任,认真抓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樊城建设的决定》的落实,深入推进生态樊城建设。新任职人员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激情干事,开拓创新;严格自律,廉洁履职;为民为仆,接受监督;在各自新的工作岗位上,为美丽樊城建设建立新的功绩。     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19年10月28日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 飞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0月28日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夏 勇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吴文进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傲然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焦  阳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丽婷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  方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婷婷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璐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 决定免去: 田迎武、张文成、范兴宇、邹红、王炳杰、王立华、张学东、张文珍、何涛、董月德、张勇、李有源、贾祖民、梁明强、张正凤、侯莎莎、李剑、宋文森、李正雄、高兵、廖晓东、廖银桥、李松、王尊山、张杰、郑均蓬、潘艳华、王宝合、焦伟、张有红、韩爱华、王耀平、孙勇同志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接受施学保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28日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施学保、孙建华、贾精华同志辞去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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