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慧洁)6月21日,雨淅沥沥的下个不停,韩胜利在接到赵某的电话后,立即决定上门了解案件情况,并现场为赵某受理恢复执行案件事宜。赵某由衷地向韩胜利表达谢意:“感谢执行法官,你们那么忙,还大老远跑过来,真的太谢谢你们了。” 一般情况下,恢复执行材料需要当事人亲自递交至法院,是什么样的特殊原因,使得执行干警冒雨到当事人家中现场受理呢? 赵某与冯某均系樊城区牛首镇某村村民,2011年1月,冯某以资金紧张需要周转为由,向赵某借款九万元,并承诺在一年内还清。赵某本身系残疾人,但基于对同村邻居的信任,便爽快地出借了该笔款项。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冯某并未还款。 赵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向樊城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中,冯某未在庭审中出现,之后生效判决确认冯某支付赵某借款九万元及利息,但冯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付息的义务。在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冯某躲避执行,执行程序申请终结。后听说冯某现在外地工作,且经济条件很不错,赵某遂申请恢复对本案的执行。但赵某身体残疾,需靠轮椅出行,无法将恢复执行的书面材料提交法院,于是向案件承办人韩胜利求助。执行干警韩胜利主动上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这些为民情怀和使命担当的执行干警,他们秉承依法保护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的理念,致力于司法为民,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