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带你了解《反食品浪费法》

\ 本网讯(通讯员:贾轶坤)“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元。”5月6日上午,社区律师谢金文对参加律师大讲堂的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说道。 课堂上,谢律师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进行了解读,并针对居民担心的“点餐剩余超量将罚款”的疑虑着重进行了解答,“虽然不会直接发生这种情况,但并不代表公民就可以‘任性妄为’,所有人都应该形成理智、节约的餐饮消费习惯”。 社区纪检委员赵剑说:“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一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央八项规定里也明确要求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党员同志们更应积极响应,坚决抵制浪费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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