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委编办召开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培训会

王晓丽

    本网讯(通讯员 王莉 刘黎)根据《襄阳市樊城区机构改革方案》《襄阳市樊城区区级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为稳步推进樊城区各部门“三定”规定起草工作,3月20日下午,区委编办组织召开樊城区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培训会。 涉及本轮党政机构改革的38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近80人参加会议,区委编办主任李莉就如何做好“三定”规定起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部门“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制定“三定”规定,是贯彻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和必要措施,是检验机构改革要求是否落地见效的重要指标,各涉改部门要统一思想,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迅速研究起草本部门“三定”规定,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顺利进行。 会议还就“三定”规定的有关知识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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