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微)1月26日下午,樊城区组织召开全区2019年春节期间禁鞭工作部署推进会。传达贯彻全市禁鞭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署全区2019年春节期间禁鞭工作。区委常委、公安局长杨朝晖、副区长张鑫豪出席会议。
会议回顾全区近三年来实行全面禁鞭取得的“零燃放”成绩。会议通报了1月24日樊城公安分局联合区安监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在牛首镇百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突击检查时查处两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会议指出,2019年我区春节禁鞭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加强宣传阶段。各镇、办事处在辖区人口密集居民区、大型公共聚集地、交通干道上制作、悬挂、张贴永久性禁鞭标识。宣传专栏、LED屏要不间断发布禁鞭口号。
二、禁鞭联查阶段,开展收缴查缉、禁放巡查工作。收缴查缉:一是社区收缴。对禁鞭区内花圈店、鲜花礼品店、副食日杂店、集贸市场等进行全面检查,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外围设卡收缴。对非法向禁放区内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收缴并予以处罚。三是定点收缴。对原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禁鞭区内没有烟花爆竹销售。四是车站收缴。对火车站、汽车站加大严禁私自携带烟花爆竹的宣传和检查,发现有人携带的立即收缴并严格处理。
三、重点防范阶段。春节期间(2月4日至3月7日):春节团圆饭时段(即2月4日午时11时至14时和下午17时至19时)。除夕夜时段(即2月4日(除夕)晚20时至次日凌晨2时)。初一开门时段(2月5日早上6时至9时)店铺开张时段(即2月9日(初五)至12日(初八)的早上8时至10时)。元宵节时段(即2月19日晚上19时至24时),清明节期间(4月5日至4月7日)。庙会期间“三月三”(即4月7日)。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4月8日开始)。认真总结禁鞭工作,同时,要收集汇总本单位本部门禁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时上报区禁鞭办。
区禁鞭办从即日开始,将分组跟踪督导全区各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开展禁鞭工作,并全程参与禁鞭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