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可参公评优奖励发放相应奖金

王晓丽

    本网讯(通讯员 程兰)近日,区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樊人社[2019]3号),向全区各事业单位安排2018年度考核工作。 据悉,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使用文件中规定,“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按照国家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优秀等次的,单位可参照公务员评优奖励额度发放相应的奖金,其增加的奖金额度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执行。”各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申报审核备案批复后,遵照执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