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襄阳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7月22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襄阳市工作动员汇报会在襄阳市召开,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尹维真、副组长李国斌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李乐成作了汇报和动员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郄英才主持。 尹维真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开展省级环保督察,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保决策部署落地、建设生态强省的关键一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亮剑之举,也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 尹维真要求,要坚决落实环保督察的安排部署。此次督察主要针对市襄阳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县(市、区) 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了解生态省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 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督察结果作为对被督察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尹维真强调,要严格遵守督察纪律和工作要求。襄阳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环保督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统筹谋划、靠前指挥,确保领导力量、工作责任、资金投入、宣传舆论“四到位”。希望相关地方自觉履行好属地责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省级环保督察工作。督察组将严格按照督察工作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做到规范督察,严守纪律,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李乐成表示,襄阳市委、市政府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觉接受环境保护督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襄阳落地生根见效。 市配合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督察工作安排,全力配合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条件保障、督察整改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督察组提出的要求,及时全面提供相关资料。 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要积极面对、主动认领、详细梳理,逐条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立说立行,限期整改,限期见效;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全力以赴整改,决不让问题悬空、整改落空。 以这次环保督查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抓基础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会上,督察组副组长李国斌从认真做好配合、坚持边督边改、强化信息公开、提供必要保障等四个方面,就襄阳市做好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襄阳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襄阳市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襄阳市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了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从7月22日开始对襄阳市进驻督察,为期20天左右。进驻期间,全程开设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电话及邮政信箱。举报电话为:0710-3222003,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投诉信箱为:襄阳市19号邮政信箱,邮编:441021。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襄阳市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襄阳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