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结构报酬体系7月1日正式执行

王晓丽

    本网讯(通讯员 程兰)近日,襄阳市人社局、襄阳市民政局、襄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区社区工作者结构报酬体系的通知》(襄人社发[2018]145号)。对社区工作者范围、结构报酬体系构成及标准、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经费渠道等四大方面进行了明确,并将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通知》指出,社区工作者范围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班子专职成员、社区居民委会专职成员、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结构报酬体系构成及标准,由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职业津贴等部分组成。社区工作者岗位报酬和绩效报酬随着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变化,每两年调整一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体检及年休假;经费渠道主要以市、区两级财政按相应比例进行负担。 该文件的出台为进一步提高市区社区工作者报酬,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将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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