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药监局四项举措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监管

王晓丽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婉劼)为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确保药品在合法渠道内流通,近日,樊城区食药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专项检查 一是组织企业自查。组织辖区有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的7家药店全面自查,相关单位提交了自查报告,自查从2014年至今均未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销售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等行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62人次,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13家,重点检查有经营范围的7家药店,均未发现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检查中向零售药店工作人员普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相对监管人用药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市场准入制度、质量责任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以及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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