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大力开展全市非遗保护条例宣传工作

©原创   熊禹唯

本网讯(通讯员 熊禹唯)5月1日起,《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广泛宣传该条例,樊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利用辖区中心城区主干道沿线的LED电子显示屏设备循环播放等方式,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框架下,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组织修订的地方性配套法规。该条例结合襄阳实际,强化政府的责任,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规定建立完善非遗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非遗保护、保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立了分级分类保护制度等,支持建立传承基地,开展普及活动,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樊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落实《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动具有襄阳特色的非遗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普及活动,依托非遗在社区、文化惠民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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