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生每年500元!襄阳幼儿园“学前教育经费补贴”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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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想上公办幼儿园和一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是很容易。为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11月20号下午,市教育局就出台了《关于建立襄阳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这也是我市首次提出对城区学前教育经费实施保障。 根据《方案》,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用于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办园成本和市场需求制定认定标准并认定,收费标准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公办幼儿园的100%。 《方案》称,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从2018年开始,财政部门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以后结合实际逐步提高。经费分担: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鱼梁洲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同时,建立三年校舍建设项目奖补制度。各县(市)区应根据国家、省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相应制定三年(2018—2020年)学前教育建设规划,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期间,各县(市)区原则上每年应新建1—2所公办幼儿园。 实施三年学前教育建设规划期间,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鱼梁洲新建公办幼儿园每校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市级每校最高分担800万元;新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校奖补工程总造价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万元以上的公办幼儿园改扩建和大型修缮项目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市级每校最高分担100万元;20万元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扩建和大型修缮项目每校奖补工程总造价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了幼儿园办园水平奖励制度。从2018年起,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鱼梁洲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开展的办园水平认定工作中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一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三级幼儿园,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其中,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的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一、二、三级幼儿园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奖补资金纳入公用经费管理。 从2018年开始,财政部门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建立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维护补助制度。从2018年起,市级财政每年补助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鱼梁洲公办幼儿园每校10万元,用于幼儿园设施设备维护、更新(新建、配建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当年不享受此项补助)。奖补资金纳入公用经费管理,争取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等更新到位,基本满足办学需要。 其他县(市)区生均公用经费由其本级财政负责。校舍建设项目奖补、办园水平奖励和设施设备维护补助制度,其他县(市)区参照城区办法执行,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负责。 具体说明: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教玩具等购置,幼儿体检,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校舍建设项目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和大型修缮幼儿园的项目工程款。 办园水平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设施设备维护资金主要用于教玩具、直饮水、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和炊具购置和维护等。 来源:云上襄阳  

 


责任编辑 : 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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