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审核启动

本网讯(通讯员 黄艳  尹霞)为了做好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财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从12月起,樊城区将按照《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险[1997]109号)文件要求和规定,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核。主要了解补助对象的生存状况、年龄、学业情况、工资收入等,确定其是否继续享受遗属补助。此项工作预计下月底前结束。

责任编辑 : 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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